神病與保險理賠
幾周前新聞刊出某家公司拒絕理賠白天住院,晚上回家的案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11/745812/
想了又想,哪裡不對,又說不上來,一直放在心裡,直到今天,
有機會聽到精神科醫師的演講後,趨前請教,原來在精神科醫學上,
人的五大精神支柱 :工作,休閒,親人,朋友,信仰,缺一不可,少了就出問題,
工作不如意,業績不好,也許引來腸躁症,休閒不夠,也是不行,嘿嘿這下吃喝無罪 玩樂有理 ..當年服役,
任務繁忙休假無法滿足所有官兵,一位同僚因此鬧自殺,
被醫官和我強制護他送到北投813軍醫院
(當年專門收治國軍患有精神疾病特殊醫院),
親人,親情是最好的精神特效藥,現在的人,親屬少,那就更顯得朋友的重要,
偏偏小時候,結交朋友開開心心,而現在人心不古,擔心誤交損友,膽戰心驚,更顯得封閉,也可能產生精神問題,
這時候宗教信仰就更顯得重要,所以稱著聖誕節前後也許到附近的教堂走走.
可以讓禁錮已久的心靈釋放..或是廟宇讓裊裊飛煙..薰出眼淚..清洗一下膠著螢幕已久渾沌的眼神 .
這次事主認為都符合保險合約中「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辦理住院手續」、「實際在醫院接受治療」的住院三要件!
而保險公司卻認為,因為「住院給付」是以一天,也就是24小時為單位,
但事主的「日間留院」僅8小時,不能算是住院,
重點來了: 當我們求學,或當兵,離家過久時,
也許自己的房間會被家人挪為他用,一般人沒問題,但是精神科的病人,
也許會認為遭到遺棄,漠視等等,所以才會在醫學上會產生,日間住院,
夜間回家的治療方式,讓特殊的精神科利用白天在院,夜間返家,交叉循環,
讓患者不會產生遭受家庭排擠遺棄的錯覺,但卻被保險公司抓到把柄,
認為不符住院定義,拒賠..
目前此案還可以上訴,想必保險公司一定會上訴的,因為此例一開,那還得了,
我們始終視精神科為陰穢,避而不談,雖然近幾年稍有進步,
但是歐美國家早已認為精神上,情緒上出了問題求醫理所當然,
以前我就曾經有過客戶有憂鬱症病史想要投保,結果本家拒保,
它家大型外商保險公司卻承保的例子,所以外商保險公司應該會有不同的看法,
但是2008金融風暴後,外商保險公司也幾乎都走光了…..
註: 台北地院根據金融評議中心意見,認定許男日間住院屬《精神衛生法》
中的住院,日前判保險公司敗訴。
而高院則認定「日間留院」非「住院」,判保險公司不必理賠確定。
民國102年住院醫療費用(點數)統計------
http://www.mohw.gov.tw/CHT/DOS/Statistic.aspx?f_list_no=312&fod_list_no=5333
摘錄自,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為方便比較 pro 按點數大小重新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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