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變的保險 Pro Chang
春節前金管會硬是擠出兒童15歲以下壽險保額理賠60萬左右的計畫
開春後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細數兒童壽險這短短10幾年來,一變再變,從不可投保到開放100萬後,
又可加至200萬,然後限定額度,接著15歲以前出險只退還保費,
立法的品質由此可見。
成人的壽險也是一樣,處心積慮地推翻自己的承諾,一下子誘惑改為投資型保單,
一下子又勸你換成醫療險或年金險,搞得人家心裡小鹿亂撞,不知選誰才好!
不要都把理由推給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十七號保險合約IFRS 17害的吧!
還有終身醫療險也不惶多讓,起先是理賠無限額,接著踩剎車改為限額2、3百萬
現在無限額的又悄悄出現卻也順勢調漲保費,那當年禁止的理由消失了嗎?
至於那些小貓叫、小狗跳不在合約裡面的規則,更是起起落落、忽隱忽現,
實在令人搖頭,年前某家公司片面取消人工收費,甚至造成保單停效,
搞得保戶雞飛狗跳,有的公司保費自動轉帳優惠也漸縮水!
號稱世界各國皆有分公司,狂吹全球理賠,那就當地理賠吧,不行,
還是要送回台灣申請理賠!
買保險像賭博,也像買樂透,本錢越少,彩金越多最好,
買保險不能做的事:就是保費與保額接近,如果保費將近保險金的8、9成,
這樣有保險的精神嗎?還要擔心保險公司會不會倒,
也許看文的人都認為保險公司不會倒,
因為上一次保險公司倒閉是將近40年前的事了!
但這幾年的國華、國寶、朝陽等等又算甚麼呢?
只是政府為了穩定金融秩序,擔心引起民眾恐慌,不能算倒,
而用公權力將危機轉移罷了!
還有自動續保跟保證續保差別很大嗎,年年修改條款,
保證保障內容不變或更好才是重點吧!
最重要的是保險金受益人也會變,現在國稅局緊盯這一區塊,以前可行的,
例如以往投保後變更要保人將權益移轉秘而不宣,以節省贈與稅,現在卻不可行!
所以只有保單後面的條款才會不變 !不在裡面的心理要有變的準備!
每家都號稱產品恆久遠,一張保單永流傳,傳家之寶呢
唯一不變的是過年贈送的年曆圖案始終不變,既浪費又不環保,取消吧!
那可不是保險公司送的, 而是辛苦的業務員自掏腰包送你的!
註:有關保單權利在民法及所稅法皆有專章討論,
有興趣的網友可參考400期會計研究月刊3月號及396期、398期專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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