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風雲 Pro Chang
癌症演變到今天似乎有點兩極化化了,要嘛大部分已成為慢性病與它共存,
或是少部分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治療也束手無策,進而來到的細胞療法,
這兩年也如火如荼的展開,效果如何?
畢竟每四個人就有一個人得到癌症,這種謠言應該是有人為了生意而傳播,
全台灣2350萬人口的將近有600萬人得癌症,可能嗎?太誇大了!
就像要健康每日一萬步,原來是日本一位銷售計步器廠商想出來的口號!
很多醫院通過衛福部認證的「特管法」
讓標準治療無效的病人,可以接受自體免疫細胞治療
真正的療效並不是很確切,但台灣目前約65萬左右的癌友,
無疑是一個新希望,每次百萬以上的療程,也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商機。
看看這位醫生的說法(註),他應該夠權威夠分量!
也許可以讓患者思考,至於保險公司新推出的險種,就再說囉..........
而上周上新聞的案例,罹癌保戶要求繼續理賠遭拒還被告
被保人已經投保多年,後來罹患癌症,陸陸續續已經理賠了1200多萬,
最近保險公司要求調閱病歷遭到拒絕,而對保戶提出告訴…….
法律的層面,非我們這種鍵盤手可以插嘴,但是保單的內容就值得我們探討!
早期的保單才有這種毫無止境理賠的事情發生,之後各家保險公司學乖了,
理賠金的總額都會設定在一個上限範圍內了,所以也別緊張的補買,
現在沒有這種無限額的保單了,平常心看需求而定,
這種案例對保險公司是助力也是阻力,就看保險公司如何應對了,
奇怪的是該保戶拒絕授權保險公司向醫院調閱病例,
保險公司才拒絕後續的理賠,我們只看新聞是無法了解真正的全貌。
倒是新聞提到保戶要求一次給付2000萬後願意解約,實在無法理解?
我個人建議,與其擔心保險買不夠,不如乖乖按照政府提供的定期篩檢,
應該都能做到及早消除病灶,防止惡化,
其次是家人有癌症病史,親友一定更要記得定時篩檢及早預防,
非常多案例都是基因遺傳,一家人兩三代都罹患,
我們只能提前部署,其餘的就交給老天了……….20201006
註
健康名人堂/細胞療法抗癌?臨床試驗效果仍未證實
2020-10-05 00:45 聯合報 / 黃達夫/和信醫院院長
報載立委高金素梅宣布將休養一個月,進行肺部手術。因去年一月發現肺部有些問題,這一年半以來,用幹細胞療法,
但二周前檢查後,醫療小組決定開刀。有醫界人士分析,委員可能最初發現0.8公分以下的腫瘤,定期追蹤過程,
嘗試幹細胞療法,盼增強免疫細胞數量和抗癌能力去縮小腫瘤,但效果不佳,腫瘤仍變大而決定開刀。
療效未知數 別花錢當白老鼠
最先,我必須先說明,我無法知道上面的陳述是否事實。但是這樣的醫療處置,並不合乎常理。
然而,公衆人物的新聞,總容易引起民眾的注意,也容易被模仿。所以,醫界有責任提供民衆正確的醫療資訊。
衛福部在兩年前通過「特管法」,開放給一至三期標準治療無效和第四期實體腫瘤病人,接受自體免疫細胞治療。
然而,截至今天,自體免疫細胞療法,尚未經過第二、三期臨床試驗證實其療效。
這些通過衛福部認證的醫院,只不過是擁有設備與技術去執行第二、三期的臨床試驗。
所以,他們提供給病人的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對病人是否有好處?仍是未知數。
因此,病人去這些醫院接受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等於是由病人自己花錢去做白老鼠。
還在追蹤期 就用細胞療法?
根據個人超過50年從事癌症醫療的經驗,我們照顧過的病人,很多是他院轉診過來的困難病例,
屬於所謂標準治療無效或第四期的病人。然而,這些病人治療後,活過十年,並不罕見。
從1990年至2017年,在和信接受治療的癌症第四期病人,17%活過十年。表示晚期癌症的治療效果,雖然較不好,
但還是有不算少數的病人能夠與癌共存,不一定完全無病,卻能夠與家人過有意義的生活。
甚至有些病人已經痊癒,實在沒有理由花數百萬元接受尚未證實有療效的細胞治療。
因此,我就曾公開質疑,在病醫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特管法開放第一至三期治療無效及第四期病人,
花數百萬元去接受自體免疫細胞療法,似乎衛生主管單位對於病人的保護還不夠。
尤其,在沒有該院的人體試驗委員會(IRB)確定病人的標準治療無效的情形下,就進行細胞療法,
可能會有嚴重的利益衝突,因而,應該有更嚴謹的規範。
如果真如媒體報導,高金委員接受LDCT肺癌篩檢,發現小於0.8公分的結節而追蹤,期間接受細胞治療,
這就太離譜了!因為,她之所以須要追蹤,就是因為還不知道該結節到底是不是肺癌?
就算是,也應該是有很高的機會治癒的第一期,怎麼會去接受細胞治療?符合特管法規定嗎?主管當局不能忽視。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910504